6月26日,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印发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》的通知。
该方案的制定是为了“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,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”。
该方案有提出主要目标是“ 到2020年,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,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,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%的目标任务,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,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 ”。
该方案提出控制思路与要求大致是“大力推进源头替代,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,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,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 ”。
该方案还制定了重点行业治理任务:“石化行业VOCs综合治理;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;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;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;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;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;”。
重点区域范围
区域名称 |
范 围 |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|
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含河北省定州、辛集市,河南省济源市) |
长三角地区 |
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 |
汾渭平原 |
山西省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市,河南省洛阳、三门峡市,陕西省西安、铜川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(含陕西省西咸新区、韩城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