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快推进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电商扶贫工作进度,确保示范县各项任务如期完成,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日前联合通报各示范县的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。通报要求,2016年及以前年度示范县要全面收尾,2017年、2018年示范县要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。对财政资金长期闲置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,收回支持资金,取消示范资格。
通报指出,按照要求,2016年及以前年度示范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应全面收尾,但从资金使用看,截止今年5月底,使用进度不足90%的有林州市、汝州市、卢氏县、泌阳县等30个县(市)。对截止2019年6月底尚未安排使用的结余资金,各示范县要抓紧对已完成项目进行验收、资金拨付。2017年国家级第四批、省级第三批示范县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均应超过40%,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到40%的有确山县、尉氏县、夏邑县、新野县、新郑市、正阳县。2018年国家级第五批示范县再有半年时间将面临绩效评价,要依规推动工作开展。
通报要求,各省辖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,督促示范县强化资金监管,规范项目建设,加快资金使用,做好信息报送、政务公开。对示范县工作进度慢或绩效评价为“一般”等次的,今后将酌情减少支持;对财政资金长期闲置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,收回支持资金,取消示范资格。
--摘自《河南政府网》